关于印发宁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宁政秘〔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日
宁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县(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皖政秘〔2021〕2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组织更有活力,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意识更加主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加强健身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宁国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乡镇、街道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短板,实现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3个、足球场15个、健身步道21公里,完成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35个,实现体育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控集团,各乡镇、街道)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突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逐步扩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覆盖时段和覆盖面。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持续深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通过委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及运营。建立全民健身定期检修和维护机制。(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世界健身气功日、九九重阳节、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体育资源禀赋,打造品牌赛事,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省市县三级联赛、元旦长跑、登山、龙舟赛等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赛事管理和服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和参加长三角体育赛事活动,推动赛事活动融入长三角体育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广本地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开展“三大球”传统特色学校认定和示范项目建设,建立衔接有序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培训体系,办好青少年“三大球”锦标赛,继续推广普及校园足球。推广武术、龙舟、围棋等传统运动项目,培育户外运动、水上、汽车摩托车等休闲运动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动我市滑雪场地的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优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环境。加强全民健身赛事管理和服务,做好赛事科学化指导,切实加强赛事活动安全保障,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线下线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建成科学健身指导中心1个,推动健身场所和晨晚练点科学健身指导全覆盖。建立科学健身专家库和资料库,健全科学健身知识发布和全媒体传播机制,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制定科学健身培训课程及认证体系,将科学健身培训课程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率。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居民体质档案,推进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激发全民健身组织活力
持续推进体育组织建设。建立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运动项目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向行政村(社区)下沉,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完善体育组织扶持引导政策。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参与等级评估,打造一批3A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
增强体育活动群体切合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性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加强职工健身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组织开展健身气功、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赛事活动。优化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农民篮球、健身秧歌等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符合女性特点的妇女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街道)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着力招引一批龙头体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体育企业。扩大体育消费,拓展体育消费新领域、新场景,举办体育嘉年华、消费节等活动。积极争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国际国内高端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七)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体教合一”优势。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掌握2项运动技能,积极参加校内、校外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建立“体卫融合”机制。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运动康复机构。加快“体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利用我市山水自然资源禀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品牌项目。促进“体科融合”创新。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创新相融合,逐步建成市级智慧体育平台,打造集体育赛事报名、体育场馆预约、群众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场馆、智慧赛道、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八)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提升宁国体育影响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全民健身交流,推动体育项目融合发展,打造城市体育名片。大力发展体育公益事业,常态化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指导基层体育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计划。(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完善工作机制
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建立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人才互通共享机制,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推动与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与合作。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落实安全保障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大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安全指引,健全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游泳、滑雪、攀岩等高危险体育项目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智慧体育平台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