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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爱卫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的决定》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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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获得荣誉的部门和单位再接再厉,完 善长 效机制,发挥先进示范带头作用,为建设健康宁国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安徽省爱卫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卫生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的决定》(节选宁国市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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