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医疗卫生服务怎样做?
【标准】
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漫谈】
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增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减少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
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
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强化干预,提供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持续改善居民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
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模式,统筹安排预防接种服务周期,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服务人群数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周)进行预防接种。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
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接到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儿童的报告后,在托幼机构、学校配合下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
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进行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做好儿童眼部和视力检查工作,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等途径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保护健康教育。加强协作,规范转诊,发现的异常患儿,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治疗,上级机构要及时把治疗信息反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后续跟踪随访。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快建立医养结合发展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能力。
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将社会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辖区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分级建立应急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的专业队伍和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重大事件发生时能及时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干预等心理疏导措施,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定期开展重大事件心理应急处置演练。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在辖区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治疗方案调整等。
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初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千人口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达到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