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河沥溪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中心会同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拟定了《河沥溪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已报请市政府组织论证并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财政局大楼一楼,(或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高桥路28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
附件:《河沥溪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国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
《河沥溪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2022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通过宁国市政府政府热线、寄信留言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征管中心共收到建议6条,未采纳意见6条。未采纳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征求意见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的理由 |
1 |
被征收人: 付本厚 向以传 梅学明 邹庆发 |
一、河沥溪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是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的地方,我们很赞同也很高兴,但在2021年7月份就开始拆迁,没有征求公众意见,没有遵循征收程序,到2022年6月21日才有房屋征收公告,2022年7月1日才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求意见。二、由于当前商品房房价太高,工人工资、材料等上涨原因,拆迁补偿方案与现在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不能保障人民正常的生活。三、我们光明木材加工厂经营十几年来,一直是讲诚信守法做生意。外面口碑很好。几家人的生活来源有保障,现在要被征收,征用工作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不能损害人民利益。四、建学校我们支持,但要保障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样才能得到人民支持和拥护。五、没有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补偿,人民有意见,很不满意。六、望有关单位,遵循客观事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
不予 采纳 |
当事人所提建议与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实质内容无关;同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所设标准是依据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20〕1号)执行,有据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