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邮件反馈。电子邮件地址:1278793994@qq.com
三、信函及现场反馈。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青龙湾管委会综合管理科,地址:宁国市竹峰街道桥头铺村周塘码头,邮编2423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青龙湾水域船舶及浮动设施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反馈”字样。2024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宁国市青龙湾管委会通过宁国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征集《宁国市青龙湾水域船舶及浮动设施管理办法》实施效果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宁国市青龙湾管委会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