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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宁国市征管中心 征集开始日期:2024-10-08 17:21 征集结束日期:2024-11-07 17:30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gszgzx@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大楼一楼征管中心,邮编:242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3.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117日。

附件:1.起草说明

2.《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征管中心办公室李常雷;联系电话:0563-4036217。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结果反馈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通过宁国市政府政府热线、寄信、留言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征管中心共收到建议2条,未采纳意见2条。未采纳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忠

对于三级公路的修建周边房屋过近,车辆牌作为安全带来的噪音,尾气,安全问题有明确规范么?仅仅是指示警告?绿化,隔音是否应该明确?拆迁范围是多少?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路基外边沟外一米属于用地界,周边10米内的房屋拆除?

未采纳

根据《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征收范围等由征收红线图规划确定,不在政策讨论范围内。

2

*国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不应该适用的是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

未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系上位法,对《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具有约束作用。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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