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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宁国市征管中心 征集开始日期:2024-10-08 08:47 征集结束日期:2024-11-07 17:30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gszgzx@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大楼一楼征管中心,邮编:242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3.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117日。

附件:1.起草说明

2.《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征管中心办公室徐姗;联系电话:0563-4036217。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结果反馈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通过宁国市政府政府热线、寄信、留言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征管中心共收到建议3条,未采纳意见3条。未采纳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忠

对于三级公路的修建周边房屋过近,车辆带来的噪音,尾气,安全问题有明确规范么?仅仅是指示牌作为安全警告?绿化,隔音,是否应该明确?拆迁范围是多少?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路基外边沟外一米属于用地界,周边10米内的房屋拆除?

未采纳

《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适用本办法,适用。

征收范围等由征收红线图规划确定,不在政策讨论范围内。

2

*

1.房票在兑付时间上按比例进行补偿促进购房置换,例如:领取房票后90天内买房奖励房票面额5%,180天奖励3%等。2.房票有效期设定为12个月以上,后续可以发文延长。3.开发“房票系统”规范、便捷对付流程。4.开发线上房票房源库,方便市民线上选房、用房、看房,避免线下还要收集信息、多家比对的情况。5,房票置换房源范围可以不局限于商品房,支持存量房加入房源库,拓宽选房买房范围。作为江苏部分地区房票系统的参与人员,从江苏多地政策和实施情况下来看,在房票安置形式下,当地市民对千房地产市场信心是一方面,高效便捷、透明有保障的买房,看房、总付流程也是不可或缺的,我们最新研发的系统不仅满足总付统计、资金监管等政府需求,同时打通网签系统由公证处背书,避免合同纠纷,减少拆迁安置到对付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问题。房源库系统方便市民线上看房、买房、锁定房源等。如有需要,采购资金方面如政府预算紧张,系统模式在征得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以采取找银行合作的模式,由银行出钱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实现政府、银行、市民的三方共赢。如想了解江苏各地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或者系统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

不采纳

1.《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已明确房票有效期、房票购房补贴比例。

2.“房票系统”、“房票房源库”为配套服务房票管理,不在政策讨论范围内。

3

财政局

建议将第八条第二款中“资金保障部门应在收到房票结算申请30日内,将购房款拨付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资金监管账户”删除。理由:财政部门作为资金保障部门之一,一是年初预算未安排的项目,当年无法保障资金;二是年初预算已安排的项目,要根据当期土地出让金收入实现情况,同时结合财政库款情况,统筹予以安排。

不采纳

《宁国市房屋征收(迁)房票安置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资金保障部门负责征收资金(含房票购房补贴)等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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