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诊断结论异议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30 08:49
责任单位: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信件来源:政府热线
来电咨询: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该怎么办?
回复单位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2024-09-30 08:5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