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公积金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缴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精神,现就我市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办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间最长至2020年6月。
二、申请材料
填报《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
三、申请方式
企业可登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归集窗口”,下载《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按要求填报后按以下途径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审查不符合缓缴条件的,于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企业。
1.线上申请:企业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公积金缴存地中心办事网点邮箱。
2.线下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就近至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
四、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需在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对缓缴到期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倡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途径办理,避免办事集聚。
附:1.全市公积金各办事网点邮箱:
宣城市区 xcszfgjjywk@163.com
宁国 gjjnghj@sina.com
广德 gdzfgjj@163.com
郎溪 lxgjjw@126.com
泾县 jxgjjzxy@126.com
绩溪 gjjssf@sina.com
旌德 jdxgjj@163.com
2.《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