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烯民:在这里不点名提到拆迁补偿标准落后于物价、特别是房价的问题,领导到宁国来之后,通过走出去迎进来政策,对宁国的拆迁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宁国这几年的拆迁户对您的恩德刻骨铭心,城区凤形片区和城西湖片区等主流房价也从当时的4000左右,上涨到目前普遍的7000左右,据说西湖一号和公园四季还有凤凰城三期以及新宁中燕津花园他们开盘时候价格全都要超过7500以上的高价。也许您把拆迁政策这个当做您在宁国的政绩夸夸其谈,但是还有很多人隐忍不发并不表示没意见,只是没到时候而已。 房价如此飞涨,您不打算给拆迁户一个交代吗?几年前由您主导的拆迁标准到现在一成不变您觉得合适吗?希望重视拆迁户的合理诉求,这个问题如果不尽快合理解决,即使走了,民意就会到省政府网站省长和国家部委信箱投诉,地方政府举债搞政绩工程,推高地价房价,老百姓怎么活?请政府领导想想,现在买个120平米的三房,加上装潢多少钱?希望政府换位思考,谢谢
国土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拆迁政策关注。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宁政规﹝2016﹞6号),按照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不同年代的成新系数、住宅区位系数、住宅楼层增减系数,按照相应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格。两年来,我们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阳光征收”原则,对城区“四大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了拆迁,得到大多数拆迁安置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住建委: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6年我市出台了《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宁政规〔2016〕5号),用来指导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在征收过程中,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根据房屋所处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同时制定提前奖励、搬迁、过渡、停产停业等补偿或补助,并实行购房券补贴政策,在规定期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政府安置房的给予8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两年来,在广大房屋被征收群众的支持下,我市城乡建设不断推进,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