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等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可以延长为180天。请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生育收费标准,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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