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每年财政投入100万托育服务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普惠托育服务扶持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建设公助民办型托育机构。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利用存量的国有企业房屋土地和疏解腾退用地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托育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开展育儿服务。支持民办托育机构积极申报普惠性托育园,按照生均补助、膳食补助、校园险补助、其他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公立、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实现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