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政策有哪些?
答:1. 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对上市公司首次通过再融资(包括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支持本地实体项目的,经属地政府或所在园区管委会认定,按募集资金投资在本市内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款1‰,单户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
2. 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对非上市民营企业首次在沪深北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三板市场、省股交中心实现直接融资或者直接获得已备案投资基金首笔投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单户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
3. 引导企业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对首次成功发行“双创债”、各类绿色债券的民营企业,再按实际融资额的0.5%,单户企业额外奖补规模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对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新型融资品种,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商相关部门后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