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南京就医是否可以享受异地居民医疗保险。
您好,就您所关心的城乡医保参保对象异地就医报销问题,现答复如下: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患非慢性病如前往南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享受大额门诊待遇。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建立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制度:一个参保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宣城市居民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 30% 予以报销,封顶额 3000 元/年。”您可在当年度就诊结算后到乡镇医保窗口提交报销材料申请报销,我局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资料核算应享受的待遇。
如需异地住院治疗,原则上建议及时办理异地备案。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备案:
一、在宁国市4家具有转诊备案权限的医疗机构就医(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市中医院、宁国骨科医院、宁国健民医院)开具转诊单后,由医院医保科备案完成;
二、参保人在省内就医可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省外就医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根据提示进行备案操作,上传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及时拨打我市医保局电话0563-44037662、0563-4033853进行人工线上办理。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出院时持三代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根据就诊地医院实际操作需求)在就诊医院即可进行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