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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区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06 14:43 信息来源:宁国市征管中心 浏览:5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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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规划区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建议

答复:

现行的规划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中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农户,自愿放弃集中安置或自建安置的,按照拆迁主体房屋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补助六个月以内,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按照其购买房屋面积(不超过拆迁主体房屋面积)再给予200元/平方米补助。(现已经200元改800元)。其中购房补贴限制为政府指定安置房屋,可否改为像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贴购房券一样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500元/平方米,指定安置房屋800元/平方米,或者像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贴购房券可以转让,让农户对于购买商品房有更多的选择,对于后期生活有更大的便利性。同时感谢政府对于农户对于规划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中的购房补贴由原来的200元/平方米改为800元/平方米.


回复单位:宁国市征管中心


网友,您好: 1.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20〕27号),现行的规划区外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中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农户,自愿放弃集中安置或自建安置的,六个月内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安置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助;

2.根据我市现行城市规划区外征迁政策,规划区外房屋拆迁安置不享受购房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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