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能否申请法律援助问题。
回复单位: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回复时间:2023-08-04 11:2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您好!经审查,所反映问题属于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该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受理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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