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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收养小孩是否享受二胎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24-02-21 09:06 信息来源:卫健委 浏览:43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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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咨询收养小孩是否享受二胎同等待遇

答复:

来信人:*** 来信时间:2024-02-21 09:02:56

咨询通过合法渠道收养得小孩作为家庭第二个小孩是否享受与二胎小孩同等待遇补贴,补贴政策在哪里。

回复单位: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回复时间:2024-02-21 09:05:20

网友,您好!为做好2023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我市依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6月宁国市出台《宁国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文件明确规定了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人员范围条件:

(一)2023年1月1日以后依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二)夫妻一方为宁国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安徽省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管理地为宁国市)且子女落户本市。夫妻或子女户籍于《若干举措》出台后迁至本市内的不予认可。

(三)孩次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的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您所咨询的收养小孩情况不属于补贴范围。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电话咨询相关情况,电话: 403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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