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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208-00006 | 组配分类: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备注: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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