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306-00065 | 组配分类: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一、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二、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
4.所需材料:办理换领的,还应提供申领人现有的居民身份证;没有人像信息的,还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申办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审核不通过的除外),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6.收费依据及标准:补办损坏40元,过期2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