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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306-00058 组配分类: 户主变更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主变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发布日期: 2023-06-07

户主变更

发布时间:2023-06-07 08:17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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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一级 二级 所需材料 备注
户主变更 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1《居民户口簿》;
2
、证明原户主死亡的相关材料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分类) 1《居民户口簿》;
2、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商一致的申请书(可选);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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