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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302-00150 | 组配分类: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2-19 | 发布日期: | 2023-02-19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公开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居民身份证 换、补领 |
全省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1、申领人到期(损坏)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或现场核验指纹通过 |
1、安徽省户籍公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2、能通过指纹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无法现场核验身份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4、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②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定身份的 ③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定身份的 ④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⑤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息记录人员的 |
15个工作日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期满换领: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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