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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209-00028 | 组配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
名称: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2 | 发布日期: | 2022-09-12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挂牌督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督战目的
对未摘帽的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的村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各地进展,研判形势,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督促各地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二、督战范围
2019年底,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详见附件1)。贫困人口超过1千人的88个村和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1025个村,共1113个村(详见附件2)。
三、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二)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四)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五)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以及各地“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督战方式
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挂牌的县、村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组织有关力量对挂牌的县、村开展实地督导。
国务院扶贫办采取实地了解、视频调度、暗访等方式,跟踪分析各地督战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推动解决。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督导,推动政策、资金倾斜聚焦,指导帮助各地解决突出问题。
承担东西扶贫协作任务的相关省市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聚焦挂牌县、村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二)各相关省区对本区域挂牌督战工作负总责,制定本区域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地州市对挂牌县进行督战,指导各县对挂牌村进行督战。每月初向国务院扶贫办报告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统筹使用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帮扶,调动各方力量尽锐出战,确保挂牌县、村按期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各相关县按照省区统一部署组织对挂牌村进行督战。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帮扶,确保贫困村按期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相关省区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力量做好本区域的督战工作。
(二)及时解决问题。对督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实效,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统筹安排,防止层层加码,对搭车督战,增加基层负担的做法要及时纠正。
各地区落实挂牌督战工作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与国务院扶贫办沟通,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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