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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306-00082 | 组配分类: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29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公开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居民身份证 管理 |
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
全市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1、居民户口簿 2、年满16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
15个工作日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首次申领:免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37号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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