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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206-00115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30 15:24:52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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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一)《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第六条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承办机构

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市直单位就业、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

)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应届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原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如能在系统中查询,可不提供。)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就业创业证申请”模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后,报后台审核;

(三)审核发放。审核通过后制证发放。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港口镇人社科

电话:0563-480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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