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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206-00108 | 组配分类: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港口镇人民政府人社科
十、咨询查询途径:港口镇人社科0563-48060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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