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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207-00067 | 组配分类: | 姓名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籍管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姓名变更、更正)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一、项目名称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姓名变更、更正)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18周岁以下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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