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207-00069 | 组配分类: | 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籍管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民族成分变更、更正)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一、项目名称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20周岁以下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3、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