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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206-00119 | 组配分类: | 姓名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姓名变更、更正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公开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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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 |
特定 |
主动 |
依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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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
姓名 |
18周岁以上 |
户籍派出所 |
1、变更人《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成年人允许变更姓名情形: |
1、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区)公安局(分局)。因涉及多个派出所或其他单位,情况复杂,需要发函调查的,可以再延长10个工作日。2、县(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2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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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周岁以下 |
户籍派出所 |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
1、可以变更姓名的情形: |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直接办理。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免费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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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夫妻离婚后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 |
户籍派出所 |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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