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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208-00069 | 组配分类: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8-10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1.文件依据: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
2.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及小微企业。
3.贷款额度:创业贷款个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申请条件:(1)创业贷款个贷: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2)创业贷款小微企业贷: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5.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页)(3)创业经营相关证照;(副本复印)(4)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凭身份证到人行调取)(5)《宁国市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一式三份。
6.办理流程:窗口受理-人社局审核-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7.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中溪镇政府二楼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220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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