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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112-00003 | 组配分类: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告 |
名称: | 甲路镇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业务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1.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2.申报范围
(1)个人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另外: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宣城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交:
(1)《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身份材料,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可从系统查询的,则不需提供);
(3)全体职工花名册,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企业盖章);
(4)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4.受理条件
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宣城市。
5.办理程序
(1)受理:线上办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办理;现场办理: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2)审核:人社部门审核贷款人资质,符合条件推荐到银行办理。
(3)审批: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放贷。
(4)贴息:人社部门按季度对贷款人进行贴息。
6.结果文件
后台处理完毕,通过线上平台或短信、电话通知结果;经办人完善业务台账。
7.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8.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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