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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5-00094 | 组配分类: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1年公租房调换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公共租赁住房调换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经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后,可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流程:1、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2、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审核;3、审核同意或驳回,通知当事人;4、重新签订房屋承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15日内清空原承租并办理房屋退房手续。
申请材料:1、房屋调换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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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4028121,中心办公室:40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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