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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111-00079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港口市场监管所:着力规范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见成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为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着力规范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水平,近年来,港口市场监管所根据省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以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专项行动。
一是源头把控。完善小作坊登记建档工作,精准掌握辖区小作坊的动态变化,对不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负面清单”的,一律予以依法登记并建立监管档案,并为小作坊领取备案证前联系产品检测机构及帮助送检产品,确保小作坊在领证之初就达到标准。目前该所已登记小作坊备案证38户,关停取缔“黑作坊”3户,变无证为有证18户,处罚逾期不改无证经营1户。
二是严格执法。该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粮油加工品、豆制品、糕点、散装白酒为重点,加大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小作坊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小作坊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掺假掺杂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所已抽检小作坊8家12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在监督抽检中对某白酒小作坊在散装白酒中违规添加甜蜜素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三是积极引导。以点带面做好示范食品小作坊培育工作,该所按照《安徽省示范食品小作坊标准》要求,积极鼓励辖区食品小作坊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行动,并开展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选取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产品质量比较高,发展意愿比较强的食品小作坊为示范食品小作坊培育对象,通过帮扶培育和指导,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整体规范提升。目前,已培训小作坊业主35人,规范提升小作坊15家,打造小作坊示范店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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