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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5-00007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3-05-04 10:02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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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所需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备注:

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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