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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207-00103 组配分类: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5 发布日期: 2022-07-25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5 08:48:52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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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备注: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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