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征地法定公告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209-00074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西津街道2022年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9 发布日期: 2022-09-19

西津街道2022年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15:03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0
【字体大小: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西津街道集体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宁征启公告〔2022〕4号
为保障宁国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宁国市2022年西津街道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1.总安东路(万家路-燕津路);2.燕津路(竹林路-金桥路);3.金桥路延伸工程及周边地块;4.官山、毛竹山遗址保护设施改造及防排水工程;5.仙霞大桥西侧环境整治及节点打造;
6.城市滨河路道及沿河景观工程;7.三津拦河坝;8.宁港路两侧环境打造治理;9.五芳路及周边地块(中梁鸿儒北侧);10.万家路以东、凤新路以西地块(奥莱地块);11.法院南侧地块(原人武部营房用地);12.法院西侧地块,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上述地块涉及潘村村、风形山村、罗溪村、双溪村、津北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上述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涉及村委会。
上述地块用途:拟用于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由宁国市人民政府组织西津街道、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配合,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所在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收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征收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片区征收收工作指挥分部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搭、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承包户,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向宣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行为的实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旺生,联系电话:0563-4036206)
附件:2022年度西津街道集体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图
2022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