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层转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和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情况抽查复核工作。
2、按照省河长制决策系统考核要求,动态调整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及责任河湖段,完成河长公示牌更新工作,督促做好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查任务。
3、因人员变动,为了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中共宁国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及牵头协助部门的通知》(宁河办〔2022〕9号)。
4、稳步推进2022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万家河、板桥河)和东津河、中津河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5、定期更新“宁国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60余篇;我市民间河长彭道发获全国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提名,启动全民投票活动。
6、市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查工作。7月28日,宁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浩到南极乡南极河巡查;8月26日,宁国市副市长梅骏国到畈村水库巡查;9月16日,宁国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级河长金宁到星河及中津河(南山段)巡查;9月20日,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总河长倪志品到青龙湾水库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