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我中心委托各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部实现自主核算,公积金贷款扣还款时间由以前的对日扣款改为固定日扣款,并由中心办理相关贷后业务。因中心业务系统设置要求,贷后相关业务在固定扣款日前后三天不予受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贷后业务包括:提前还款(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变更还款年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银行卡号、变更联系电话等。
2、中心确定各委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的固定扣款日时间安排:
浦发银行:每月10日;徽商银行:每月15日;
交通银行:每月21日;其他银行:每月20日。
3、中心不受理贷后相关业务的时间安排:
浦发银行:每月7日- 13日不受理;
徽商银行:每月12日- 18日不受理;
交通银行:每月18日- 24日不受理;
其他银行:每月17日- 23日不受理。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