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宁国市2019年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9-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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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目标任务

备注

1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无任务

2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发挥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无任务

3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

无任务

4

“四好农村路”建设

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36.961公里。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均完成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落实养护资金,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养护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6%的比例,预计实施27.2公里,继续加大实施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建设。

5

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6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受益人口0.69万人;推进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解决/万饮水型氟超标人口改水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筹集应承担的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和维修养护经费。

7

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无任务

8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全覆盖,惠及学生/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做到应享尽享。

无任务

9

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455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9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5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4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其他辅具。

10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为推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皖优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12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实施自然村改厕3400户,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个,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

13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开展省里下达的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14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发310个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5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15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

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产品上行的质量效益,推动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3个,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个、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1个。有“两中心一站点”的县(市、区)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平台与网点的农产品信息传递机制,帮助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村群众开展自产农特产品上行服务。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典型。

16

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坚持精准技能扶贫政策,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人。针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突出技能训练,促进技能培训和岗位使用精准对接,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670人。继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吸引更多青少年接受技工教育,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220人。

退役士兵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9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7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17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45%;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6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18

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4万人,其中:有偿签约3.8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0.76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38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19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7505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051人,各地应在此基础上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寻亲服务、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实行动态管理。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3630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2888名残疾人,三、四级742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3269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2019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14万人(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0万人),在此基础上,实现应助尽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困难职工帮扶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12户;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15户,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2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50%左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1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同步整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好便民利民;实现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

22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全年完成当年缴费参保居民11.19万人;按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23

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4700人,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7167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702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686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16名,确保在省、市卫健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扶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监测: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完成5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和高温等10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3000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微型企业培训:2019年全市完成50名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

24

智慧学校建设

为贫困地区/所教学点建设智慧课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置主讲课堂/个,配备学生终端/台,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无任务

25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实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2个,规划资助幼儿398人次,规划培训幼儿教师49人次。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6

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28603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1147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0.7338万平方米。

27

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人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人次、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454人次(教育:399人次、人社:5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2951人次((教育:2651人次、人社:30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871人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9人次,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8

文化惠民工程

大力推进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免费开放/个美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个博物馆。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103个行政村送演出每村不少于1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20.6万元,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180册(每个书屋不低于60种)。各行政村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体育健身活动,累计不少于103场。

29

水环境生态补偿

按照省级及宣城市级要求,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30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基本完成2018年开工建设的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18年开工建设的/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开工/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项目。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年底完成投资计划的80%。开工建设/个县区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31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处;建设秸秆饲料化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项目1处;建设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处;新增秸秆发电规模/万千瓦;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个;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全市粮食主产县(市、区)建设标准化收储中心个数占乡镇总数的50%以上。

32

棚户区改造

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城市危房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74套,基本建成/套。

33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项目小区10个,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居民住户748户。

备注:部分项目上级尚未明确,待正式下达后及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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