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抢险,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运管所、公路所、公路分局、质监站、市客运公司、国泰公交公司、局综合运输科、局安办、局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
三、各部门防汛工作职责
(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实施防汛组织、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协调对市政府安排的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
4、负责防汛工作情况收集、信息报送以及上情下传和下情上传。
(二)公路分局
1、负责国道、省道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对辖区内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干线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干线公路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及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
4、负责干线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干线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三)运管所
1、负责道路运输抢险救灾预案的制定工作和抢险救灾道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辖区抢险救灾运输队伍的建立,落实抢险救灾车辆和抢险救灾装卸队伍。
3、负责道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公路所
1、负责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对辖区县乡道路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农村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辖区农村公路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及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
4、负责农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农村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处
1、负责监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汛期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水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
3、负责渡口渡桥达到封渡要求时,监督落实停航。
4、负责监督落实汛期渡桥的拆除及各类码头趸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并采取可靠的系泊、锚泊定位。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六)市质监站
1、负责防汛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2、负责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制订汛期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防汛抢险处置方案
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发生水毁通行中断、影响道路通行的抢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道路水毁情况,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的,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向市局报告,由市局负责协调、解决。
(一)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发生水毁中断: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水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水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发生重大道路水毁情况,各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社会支援。如果需要毗邻县、市(区)交通部门协助的,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要发布通告,制定绕行方案。
4、抢险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道路运输抢险救灾:
1、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抢险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装卸机具,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2、当地运力紧张需要毗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市(区)进行支援。
3、道路运输抢险救灾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防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汛期,一线巡逻人员和各级信息联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各级防汛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防汛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24小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系统有关单位均要建立防汛应急队伍。组建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献平为总指挥,副局长程绍忠、张宏友、周毅芳,工会主席任先泽、总工程师杨克志为副总指挥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下设5个抗洪抢险突击分队:
第一分队为应急分队。由局机关和公路所抽调2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储备好抢险救灾机械、物资准备,负责市区主要交通设施保护工作及道路保通工作,并作为各类防汛抢险工作预备队。
第二分队为干线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公路分局2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储备好抢险救灾大型机械、物资准备,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第三分队为抢险运输分队。由运管所15人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车10辆,运力不少于 200 吨,客车10辆,运力不少于 300 人,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
第四分队为市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公路所15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农村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保通工作。
第五分队为库区抢险分队。由市海事处安排人员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港口湾水库及渡口发生汛情时,组织船只对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2、应急装备保障:各部门所有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机械,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各单位交通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一线抢险人员根据需要配备救生衣及其他必需品,上述用品提前购买,并留足备用。
3、应急物资的储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抢险任务、人数,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等防汛器材,同时要提前联系预设砂、石料源。
如发生重大灾害,上述应急保障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从社会调用。
六、工作要求
1、5月31日前,各单位要完善防汛预案,预案报局综合运输科备案,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检修防汛器材,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2、防汛期间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记录,保持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向市局报告。
3、防汛工作要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设备、物资的“五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汛前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防微杜渐,消除隐患。要服从调度,一旦出现灾情,各单位人员应在市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防汛救灾工作。
4、洪涝灾害后,要针对抢险救灾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总结。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