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由于口腔专科门诊诊疗情况特殊,医患面部长时间超近距离接触,高速涡轮手机及口腔洁治器等专科设备在工作时产生大量水雾飞沫及气溶胶,现有常规防护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若有患者隐瞒病情或者是潜伏期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并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极易导致疫情蔓延。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口腔诊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门诊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颌面外科急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其余可择期诊治项目全部暂停。
二、全市其他医疗机构口腔科、口腔专科门诊部及诊所全面停诊。恢复诊疗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所涉及停诊的医疗机构要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立即通知辖区相关口腔诊疗机构执行。
五、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执行停诊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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