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40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62号)要求,全市开展了“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共梳理精简市直单位申请材料3493项,精简比例为61.5 %。现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落实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监管服务
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常态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四送一服”,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宁国市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附件:宁国市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