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规范运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第2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2-2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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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有效维护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全面落实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规范运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本市范围内进行非法拼客运营的微信群、QQ群、朋友圈及其他网络平台,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群内信息发布。对无视本通告要求,仍然违规发布信息的,市网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严禁私家车、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汽车等各类未取得运营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拼客运营活动;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凡是涉嫌非法拼客运营的车辆,依据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扣押,对人员从重处罚;凡是从事非法拼车运营的公职人员,一律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凡是已取得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非法运营,一律吊销其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
  三、疫情防控期间,出租车、网约车等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驾驶员体温检测、车辆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乘客需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出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原则上接送乘客仅限于中、低风险区域,不得私自搭载来自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所在公司向市交运部门进行报备。
  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运营行为,经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563-4037035。
  特此通告。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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