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支持餐饮业和室内健身场馆复工营业,自即日起,允许全市餐饮业和室内健身场馆逐步恢复经营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营业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一责两案”要求,履行事先承诺后可以有序恢复营业,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
二、分类强化疫情管控
(一)餐饮业:1.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2.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3.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4.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 1米;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包间(包厢)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5.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用餐人员用餐完成后,餐饮单位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6.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二)室内健身场馆:1.实行预约制和实名制,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同一时段进入场馆人数不超过平时的50%,进入场馆必须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2.游泳、有人员集聚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及有身体接触的项目不得开展。3.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不得多人共用同一器材。4.每半天对场馆进行1次以上整体性消毒,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每小时进行消毒。
三、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倡导使用扫码等非接触支付。
四、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要对经营场所(包括洗手间、电梯)、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登记工作。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
五、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育主管部门要落实健身行业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和室内健身场馆复工营业。
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和跟踪服务,对经营场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诚信平台,予以公示。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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