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定于2020年4月3日10时在宁国市财政局会议室举行竞价转让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本次竞价转让标的为位于宁国市旗山路约4200立方米粉化石,起始价966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二、竞价方式:采用现场“一次性密封式报价”的方式,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竞价会前一日16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竞买报名:
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竞买人可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2日16时前(工作时间)携带下列资料到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账户的不予办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④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
(3)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加盖组织公章):
①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等复印件;
②该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④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六、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万元。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16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51677916600000013
注: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七、签订合同及价款支付: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于3日内到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一次性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另行交纳2000元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足额交纳全部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3个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公告的数据由转让方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标的物的质量以现场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出现有场地,逾期转让方将有权全额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本次竞价转让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粉化石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清运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有权获得文本资料,咨询有关规定,并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竞价规则》的全部条款,竞买人一经报名、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利现状、瑕疵因素)及清理运输等风险,愿遵守本场竞价会《竞价公告》、《竞价规则》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 17334572395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