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2.贯彻落实省爱卫会、宣城市爱卫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承担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
3.拟定全市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
4.组织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及效果评价。
5.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
6.组织开展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7.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技术培训、指导及评估工作。
8.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发动城乡广大居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计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是卫健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综合管理科职责:
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有关文件、简报、信息编写及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有关会议通知、材料分发等工作。参与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的督导。
(二)督查指导科职责:
负责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及评估。
(三)健康宣传科职责:
负责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城乡广大居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培训;探索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