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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解除宁国市恒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8日与我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418812018B00289,合同编号:341881出让【2018】20号,宗地编号:2018-21),土地位置位于开发区规划支路东侧,土地面积7329.4平方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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