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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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2020〕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宁国市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宁国市县域医疗卫生振兴 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扎实推进健康宁国建设,加快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宣政〔2020〕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出发点,以能力提升为立足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点,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可及性相结合。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居民需求、地理条件等因素,以保障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坚持保基本和强基层相结合。坚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织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坚持提能力和稳队伍相结合。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进修机制,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职业空间,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
三、工作任务
  (一)围绕“县强”,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 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布局。优化调整公立医院资源布局,实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将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至宁城南路市中医院新址,将市中医院整体搬迁至市人民医院现址。积极盘活市人民医院西区资源,大力化解公立医院债务,缓解公立医院发展压力。
  2. 强化学科能力建设。推动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推动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院。围绕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的专科医疗需求,积极引进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提升我市公立医院学科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省级、宣城市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普外科、肿瘤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肛肠、推拿康复、脾胃病泌尿外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完善市胸痛、创伤、卒中、重症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中心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3. 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以市人民医院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市公办医疗机构全面推广,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和治理机制;积极推进院长年薪制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额、院长任免、院长年薪、大型设备采购等挂钩。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评办法,将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倾斜。积极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工作。
  4. 实施“人才强卫”工程。通过加快“走出去、请进来”步伐,积极招引各类高端人才,完善人才补充机制,搭建人才招引平台;开展“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医”评选,学科带头人培养,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搭建人才培育平台;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设岗、结构合理”的岗位设置制度,建立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深化编制、岗位和聘用管理,搭建人才激励平台。
  5. 落实公立医院管理自主权。继续深入开展“编制周转池”工作。根据公立医院实际,动态调整公立医院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人员的准入条件,切实将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政策落地落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将周转池编制作为核定岗位的基数,重新确定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探索对医疗、医技、护理、管理等岗位进行分类管理。公立医院根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院实际需要,自主招聘人员,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灵活设置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
  (二)围绕“乡活”,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
  6. 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进一步夯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础。力促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形成、牵头医院中心药房作用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运行机制和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要求,统筹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医疗资源,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特色科室(专科)建设。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试点。
  7. 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落实“四个允许”。一是允许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二是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三是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四是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需要,发放加班、值班等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8. 完善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激励机制。落实全科医生进修学习和岗位津贴制度。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宁国建设需求。
  (三)围绕“村稳”,织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9. 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村卫生室(指民生工程村卫生室,下同)实行“院办院管”,在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业务管理、药械购销、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对村医实行“县招乡管村用”,所需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招聘后,由乡镇卫生院将村医统一派驻到村卫生室,承担村医工作职责,现有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管理。对无合格村医的村,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确保村村都有合格的村医。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3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由卫生健康部门在空岗内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后直接录用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10. 建立多渠道村医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村医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经“两卡制”绩效考核后据实拨付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收取一般诊疗费。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药品零差率补助。对于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收取签约服务费。对于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网络使用、药品配送、水电等费用方面,市财政按每年1200个农业人口4000元标准经考核后进行补助。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乡村医生工作岗位补贴,补助标准由市财政根据乡村医生收入水平核算,确保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在编制乡镇卫生院年度预算时安排。为村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在岗村医养老保险保障机制,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继续比照村干部执行。
  11. 建立村医培养培训机制。与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合作,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在本地招录和培养一定数量的医师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2020-2022年共计划培养60名。采用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基层实践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12. 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业务用房80-12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做到“六室”(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资料室、值班室)独立分开,配套设施齐全。对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提升改造。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地区可适当增设村卫生室分室。自2021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定向用于民生工程村卫生室修缮和维护。强化村级卫生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相互融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便民水平。
  (四)围绕“传承”,构建“三位一体”中医药服务体系。
  13.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以市(县区)、乡、村“三位一体”,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共享中药房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实现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康养融合发展,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中医药服务与文化旅游、互联网、体育休闲、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有计划地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强对地方中药材资源保护,支持道地、特色中药材开发与利用。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职尽责,推进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综合监管等改革,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将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相关配套政策。市卫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清单,组织实施并开展督查考核;市委编办要创新基层医疗卫生编制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等制度;市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市人社局要加快基层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自主招聘和使用权;市医保局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助推分级诊疗落实;其他各有关单位围绕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财政投入。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履行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设备购置更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加大对村卫生室设备设施建设、村医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投入。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成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区)、乡、村医疗健康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智医助理”建设,建立完善智医助理辅助诊疗系统,通过大数据和智能语音相关技术为医生提供辅助诊断。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广大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改革,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取得预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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