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爱卫办〔2020〕47 号)要求,省爱卫办将联合省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督查,现就做好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坚持真实可靠、科学合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评估原则。
二、评估内容
评估各地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情况,包括组织管理、工作推进、取得成效等方面。
(一)组织管理。主要评估各地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部署、协调、动员和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推进。主要评估各地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
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取得成效。主要评估各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展和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三、评估方法
(一)市级自评估。由市级爱卫会按照《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皖爱卫〔2015〕34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办〔2020〕6号)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方案》实施情况自评(评估评分表见附件2,终期评估统计表见附件3);按照各自职责,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格式,详见附件1)。
(二)省级抽查评估。在市级自评的基础上,省爱卫办会同省爱卫会成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各市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抽取部分市县开展现场查看。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终期自评报告表》、《终期评估统计表》相关内容及自评报告,并上报至市爱卫办。
2020年10月18日前,宣城市完成市级自评,将自评报告、自评评分表和终期评估统计表报省爱卫办。
2020年10月-11月,完成省级和国家级抽查评估。
2020年12月,完成国家级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工作,将其作为实施健康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认真部署落实,切实完成好本次评估工作。
(二)规范评估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好终期评估工作,加强协作,合力做好评估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科学、规范开展市级自评工作。要认真总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找短板、查弱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顺利实施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联系人:王政伟,电话:4037452
附件:1.宁国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自评报告(编写大纲)
2.宁国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评分表
3.宁国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统计表
2020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