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危解困 便企利民 助力“六稳”“六保”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进展
为应对疫情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着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2月,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2月起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了“免、减、缓”三项措施。近日,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并就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进展怎样?成效如何?
亓涛:
2月份实施三项社保费“免减缓”政策后,6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门又印发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将2月份开始实施的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到年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6月底,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政策延长到年底,同时明确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今年自愿暂缓缴费。继续执行16%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延长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措施出台后,三部门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按月调度统计各地政策执行情况。目前,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深受企业欢迎和好评。截至11月底,全国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超过1.1万亿元,惠及1141万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699亿元;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减少基金收入2500多亿元,合计减轻企业负担近1.4万亿元。
从实施效果看,一是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2-11月减免的社保费,超过2015年-2019年六次下调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费的总和,力度大,时效性强。二是有力支持了稳岗扩岗。政策注重对企业分类施策,对吸纳就业能力强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大、政策期限长,免征11个月单位缴费相当于为企业代发了近2个月的员工工资,直接对冲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效果明显,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岗;对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减半征收5个月,大企业缴费基数大,单个企业减征金额比较大,户均受益超100万元,受益企业积极扩岗。
问:政策出台后,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使政策尽快发挥作用?
亓涛:
一是突出一个“快”字。政策出台后,我们督促各省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减免具体实施办法,务求时效。政策早一日落地,企业就能早一日受益,经营就能早一日恢复,经济社会就能早一日平稳。
二是明确要求不得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提出要把好事做好,各地加班加点修改信息系统,加大部门数据共享力度,不需要企业提交减免申请,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直接从相关部门获取企业划型结果,在扣缴企业缴纳社保费时,直接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资金留在企业账面上,让企业得红利于无形之中。对于少数暂时无法匹配规模的企业,一律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先让企业受益,后期再进行清算。对已经缴纳的2月份社保费,优先退费,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全国工商联、工信部等部门开展的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调查报告均显示,减免社保费政策是惠及率和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稳就业起到积极的支持作用。
问:减免政策对不同人群有什么考虑?具体效果如何?
亓涛:
在重点纾解企业困难、全力保市场主体的同时,我们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人群纳入政策范围,实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精准支持。
一是规定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可以执行去年标准。正常情况下,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都会根据上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而目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主要是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今年这些企业和人员更为困难,如果正常调高缴费基数下限,会增加他们的社保缴费支出。新政策规定,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可以执行去年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些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压力。
二是允许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可以自愿暂缓缴费。这部分缴费明年可以续缴,还可以进行补缴,赋予了灵活就业人员更多的灵活性,进一步缓解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的缴费压力。
问:在连续两年养老保险基金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基金运行情况如何?会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
亓涛:
2019年出台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统一降至16%,调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标准,当年减轻了养老保险企业缴费近3000亿元,这是制度性安排,而不是阶段性政策,对企业缴费负担的影响是长远的。加上今年实施了力度空前的减免社保费政策,部分省份基金收支压力加大,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没有问题的。
一是基金有结余。得益于我国经济多年快速发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比较可观的“家底”,去年年底累计结余有5万亿元。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看,总体平稳,基金结余仍有4万多亿。此外还有2万多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整体支撑能力还是比较强的。
二是对困难省份有支持。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基金中央调剂力度,调剂比例提高到了4%,全年跨省调剂基金规模1768亿元,已经全部缴拨到位,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保发放;对个别压力特别大的省份,在压实省级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中央也给予特别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已对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下达补助资金58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养老金发放工作。
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已有根本性安排。目前,今年年底之前所有省份都将实现基金统收统支,不仅能够实现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提高资金保障功能,还为下一步实施全国统筹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密切关注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对全年全国保发放的资金准备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研判发放风险,帮助协调资金调度问题,确保各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问: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方案》,减免政策会不会影响全国统筹方案的实施?
亓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完善省级统筹制度工作加快推进。目前,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了基金统收统支,今年年底之前,所有省份都要启动实施。
系列措施夯实了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也是这次敢于出台这么大力度减免措施的底气所在。各省减免后依然能确保全省养老金的发放,主要得益于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全省基金统一调度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得益于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一些基金压力较大的省份在减免企业缴费的同时能确保发放,调剂比例提高到了4%,对困难省份的支持力度更大,对湖北省给予更多支持。
这次应对突发疫情,更体现了实施全国统筹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证明了党中央决策的英明。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动落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促进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问:2020年即将过去,接下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亓涛:
一是继续做好阶段性减免政策的落实。指导各地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确保减免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精神不懈怠,工作不松劲。
二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对各省份特别是困难省份确保发放情况的跟踪调度,进一步压实省级政府责任,确保各地发放资金及时筹集到位,并按时足额拨付余下的中央调剂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做好确保发放工作。
三是全面科学评估今年减免政策实施情况。减免社保费政策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保就业起到积极的支持作用,深受企业欢迎。我们将认真评估这项政策对经济发展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总结政策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水平,增强制度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