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宁国市民政部门落实落细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政治责任,明确“四个兜底”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节。
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做到保障资金兜底。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和财政、金融部门加快救助资金拨付和造册进度,提前发放2月份城乡低保金34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保障金16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8万元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8.9万元,确保在春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银行卡中。同时,为200户城市低保家庭、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节日生活补贴24.37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到救助政策兜底。主动开展动态排查,精准识别各类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父母(子女)外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全面摸排、建立台账,落实回访和监护照料责任,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目前,该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02户7741人,特困供养人员2161人,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6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6526人。
探访照料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做到关爱服务兜底。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面核查照护责任落实情况,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个人台账,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记录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的生活状况,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有效开展救助,确保供养对象“平时有人管、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医”。针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采取物资上门、代为采购、上门服务等方式,有效解决好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目前,该市124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已全部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照料护理人。
持续加大城乡临时救助力度,做到救急解难兜底。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充分运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目前,该市实施临时救助4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01万元。(柴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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